松本市美术馆

租赁设施

松本市美术馆是艺术和文化的中心设施,提供各种欣赏艺术的机会,画廊和工作室等设施可用于举办与艺术相关的展览、活动、研讨会和其他活动。

使用标准

  1. 必须是与艺术相关的展览或活动,例如绘画、雕塑、书法、工艺品或摄影。
  2. 展览或活动不得妨碍博物馆的维护和管理,也不得妨碍游客欣赏艺术品。
  3. 其目的并非盈利。

各设施详情楼层分布图请参阅。

申请方式

画廊用途(展览)

市民画廊A&B、多功能厅、儿童创意中心、市民创意广场

画廊使用申请(展览)

非展览

市民工作室、演讲室、版画室、画廊以外用途的多功能厅、儿童创意中心

展览以外的用途

关于申请

  • 博物馆开放日的接待时间为 9:00-16:30。
  • 请提前联系博物馆办公室,我们将确认您的使用详情。
  • 申请期间将按照“先到先得”的原则接受申请。
  • 如果截至申请期第一天的上午 9 点有多份申请,则会进行抽签。
  • 如果您已经提交了设施使用计划,则可以使用以下表格申请使用该设施的许可。

松本市美术馆使用许可申请表

申请咨询

松本市美术馆
TEL 0263-39-7400(9:17-XNUMX:XNUMX,休息日除外)
传真0263-39-34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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