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賃設施
松本市美術館是藝術和文化的中心設施,提供各種欣賞藝術的機會,畫廊和工作室等設施可用於舉辦與藝術相關的展覽、活動、研討會和其他活動。
使用標準
- 必須是與藝術相關的展覽或活動,例如繪畫、雕塑、書法、工藝品或攝影。
- 展覽或活動不得妨礙博物館的維護和管理,也不得妨礙遊客欣賞藝術品。
- 其目的並非盈利。
各設施詳情樓層地圖請參閱。
如何申請
關於申請
- 博物館開放日的接待時間為 9:00-16:30。
- 請提前聯絡博物館辦公室,我們將確認您的使用詳情。
- 申請期間將依照先到先得的原則接受申請。
- 如果截至申請期間第一天的上午 9 點有多份申請,則會進行抽籤。
- 如果您已經提交了設施使用計劃,則可以使用以下表格申請使用該設施的許可。
申請諮詢
松本市美術館
TEL 0263-39-7400(9:17-XNUMX:XNUMX,休息日除外)
傳真0263-39-3400